2007年11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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聋哑少年被不起诉 检察官再解囊相助
陈陈

  本报讯  近日,德清县检察院对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宣布相对不起诉。同时,由于刘某系外地人,无法联络到他的家人,且身边没有值钱的财物,为了防止他再次犯罪,检察官们自行筹集了600元钱资助他,为他解了燃眉之急。
  6月11日,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他人在武康永安街十字路口抢夺他人皮包,被当场抓获。刘某又聋又哑,且不懂手语,经骨龄鉴定,他属已满16周岁未满17周岁的未成年人。考虑到刘某犯罪情节轻微,赃物已全部追回,且年龄较小,若被判刑可能对其造成“二次污染”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检察院经研究,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